Decisión del Panel Administrativo nº DCN2019-0009 of WIPO Arbitration and Mediation Center, November 21, 2019 (case 雷勒姆和布鲁有限公司(Rhythm & Blue Inc.Limited) v. 徐振林 (Xu Zhenlin))

Resolution DateNovember 21, 2019
Issuing OrganizationWIPO Arbitration and Mediation Center
DecisionTransfer
DominioRepública Popular China (.cn)

WIPO Arbitration and Mediation Center

行政专家组裁决

雷勒姆和布鲁有限公司(Rhythm & Blue Inc. Limited)诉 徐振林(Xu Zhenlin)

案件编号:DCN2019-0009

1. 当事人双方

本案投诉人是雷勒姆和布鲁有限公司(Rhythm & Blue Inc.Limited),其位于英国。投诉人的授权代理人是罗思(上海)咨询有限公司, 其位于中国。

本案被投诉人是徐振林 (Xu Zhenlin), 其位于中国。

2. 争议域名及注册机构

本案所争议的域名是[templespa.cn](下称“争议域名”)。上述争议域名的注册服务机构是易介集团北京有限公司(下称“域名注册服务机构”)。

3. 案件程序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下称“中心”)于2019年10月2日收到投诉书。中心同日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发出电子邮件,请其对争议域名所涉及的有关注册事项予以确认。2019年10月4日,域名注册服务机构通过电子邮件发出确认答覆。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确认被投诉人是争议域名的注册人,并提供其详细联系办法。

中心确认,投诉书符合《国家顶级域名争议解决办法》(下称《解决办法》)、《国家顶级域名争议解决程序规则》(下称《程序规则》)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关于国家顶级域名争议解决办法和国家顶级域名争议解决程序规则补充规则》(下称《WIPO补充规则》)规定的形式要求。

æ ¹据《程序规则》第五条和第六条,及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以及《WIPO补充规则》第四条第(四)款,中心于2019年10月8日正式向被投诉人发出投诉书通知,行政程序于2019年10月8日开始。æ ¹据《程序规则》第十七条和第四十九条,提交答辩书的截止日期是2019年10月28日。被投诉人没有作出任何答辩。中心于2019年10月29日发出被投诉人缺席的通知。

2019年11月12日,中心指定Matthew Kennedy为独任专家审理本案。专家组认为其己适当成立。专家组按中心为确保《程序规则》第二十九条得到遵守所规定的要求,提交了《接受书和公正独立声明》。

2019年11月19日,专家组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发送第一号行政专家组程序令,请域名注册服务机构于2019年11月22日前指明争议域名自首次注册以来是否经历转让,如果是,写明争议域名最后一次转让给被投诉人的日期。专家组也决定将裁决日期相应延长至2019年11月29日。域名注册服务机构于2019年11月21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答覆。

4. 基本事实

投诉人是一家英国公司。“Temple Spa” 是投诉人打é€ 的一个水疗品牌。投诉人在英国和其它欧洲国家多个豪华的温泉中心提供产品和服务。投诉人也为精品酒店、豪华度假村提供产品和服务。此外,投诉人与豪华旅游品牌和航空公司合作,提供豪华旅游产品定制服务。投诉人已注册的TEMPLE SPA商æ ‡包括中国注册号第4395632号,于2008年2月14日获得注册。该注册商æ ‡指定在第3类的梳妆用品;粉底;化妆粉等产品。目前在有效期内。投诉人也注册了[templespa.com]域名。投诉人使用该域名设立其官方网站。

被投诉人是一名位于中国的个人。æ ¹据投诉人提交的材料,除争议域名外,被投诉人还注册了别的包含他人注册商æ ‡的域名,比如[itcosmetics.cn]及[skininc.cn]。该些他人商æ ‡包括美容护肤产品的商æ ‡,比如IT COSMETICS及SKIN INC。该些域名正在出售。

争议域名原始注册日期是2013年8月22日。æ ¹据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的确认,争议域名于2019年4月25日进行过户到被投诉人名下。争议域名指向的网站出售争议域名。该网站在明显位置显示“域名tempLespa.cn正在出售”。互联网用户可以出价。报价必须高于一百美元。2019年7月20日,投诉人通过该网站出价。被投诉人报价两万三千美元来出售该争议域名。

5. 当事人双方主å¼

A. 投诉人

æ ¹据投诉人在Domain Tools网站上查询的争议域名WhoIs历史记录,争议域名发生过多次转让,并最终于2019年3月6日至2019年4月27日期间转让至被投诉人。

投诉人认为,被投诉人通过转让获得争议域名的行为构成新的注册,争议域名应当使用《解决办法》。域名转让与域名注册的实质完全相同,构成新的注册。《解决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注册期限满三年”应当从域名所有人获得域名所有权起算。鉴于《解决办法》第九条第三款提到了“注册或者受让域名”,可以判断注册与受让域名实质相同。在《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UDRP)下,域名转让构成新的域名注册行为已经被大多数裁决先例所确立,并获得专家的普遍认可。在《解决办法》原规定的两年期限下的部分案例中,专家组已经认可域名转让构成新的注册。

争议域名与投诉人享有民事权益的TEMPLE SPA商æ ‡具有导致混淆的近似性。争议域名的主要部分为“templespa”,与投诉人享有商æ ‡权的TEMPLE SPA 完全一致。

被投诉人对争议域名不享有任何合法权益。投诉人从未授权或许可被投诉人以任何方式使用TEMPLE SPA商æ ‡或将之注册为域名。其次,被投诉人不以任何方式附属于投诉人,或与投诉人之间存在任何许可、授权或其它业务。

争议域名被恶意注册且正被恶意使用。被投诉人在明知投诉人TEMPLE SPA商æ ‡的情况下仍注册争议域名的行为具有恶意。注册或受让域名的目的是为了向作为民事权益所有人的投诉人或其竞争对手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争议域名,以获取不正当利益。被投诉人多次将他人享有合法权益的名称或者æ ‡志注册为自己的域名,以阻止他人以域名的形式在互联网上使用其享有合法权益的名称或者æ ‡志。

B. 被投诉人

被投诉人未对投诉人的主å¼ 作出答辩。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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